二〇〇六年八月存檔

要走了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六年八月廿九日

我无数次在脑海中预演过机场的嘈杂,引擎的轰鸣,空姐的笑容和老妈的泪水。这种时刻,我总是想唱歌,比如John Denver的Leaving on a jet plane:

So kiss me and smile for me
Tell me that youll wait for me
Hold me like youll never let me go
Cause Im leavin on a jet plane
Dont know when I”ll be back again
Oh babe I hate to go

或者换成李宗盛的《飞》:

明天要飞去 飞去没有你的地方 啊 没有你的地方
钥匙在你紧锁的心里 左手的机票右手的护照 是个谜
一个不想去解开 不想去解开的谜
前程也许在遥远的地方 离别也许不会在机场
只要你 说出一个未来 我会是你的

但是很显然,我没有什么对象可以唱,只能对着自己yy的某个幻影小声哼哼。有时我想,人不可能无端的作出一个决定,而且我也并不善于一时冲动,所以抛去那些现在想想很虚无的“自我充实”“开开眼界”之类的冠冕理由,我觉得我出国留学最终成行的原因之一是,我没有女朋友。没有女朋友,所以没有什么牵挂。别说我不孝,父母虽然也是牵挂,毕竟是要离开的,而女朋友,不管你实际上做到没有,至少在概念上是一个要共度余生的对象。没有什么牵挂,故而可以无所顾忌地考虑事情,加上好奇心不是一般的重,慢慢地就加剧了志在四方、百无禁忌的性格。如果没有这种性格,那么出国留学这件事,大概也就会如同我很多其他的少年幻梦一样早早破灭掉。所以归根结底我出国主要是因为没有女朋友,没有愿意倾注余生,不离不弃去珍惜和呵护的人或事情。我记得oldimp去维也纳之前我问他,你现在真的想出去么,他说,不知道,不过已经骑虎难下了。骑虎难下四个字,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虽然我当时尚不太能理解具体是一种怎样的感觉。而现在,对未知的恐惧和对过去的留恋压倒对未来的憧憬和对平凡的厌弃,我似乎也有了一点相似的感觉。就像一个演员初次登台之前那样,不论在此之前有多期待这一刻,在这一刻时总会有所胆怯。

原谅我又要扯到存在主义。刚才说了人不可能无端的作出一个决定,那么人所作出的所有决定都是有理由的吗,即他的行为可以在事后以某种方式去解释?比如K买了一套房子,娶了一个妻子,写了一本书,杀了一个人,我们可以通过K的过去和K所处的境地来解释他何以会做这些事情,也许对这些事情的解释会牵扯到另外一些人和事情,但那些事同样可以找到对应的原因。这样一来,你会发现如果给定了所有条件,一个人能在一个特定场合下做出的选择也就是可知的。由此可知没有什么事情是偶然的,所谓偶然不过是其必然性不那么明显而显示出的一种假象。换言之,你根本不可能做出一个完全与其它事件独立的决定。这就牵扯到了什么是自由的问题。如果你把自由看作一种可以选择的权力,那么根据上述推论你其实根本不能选择——一切都是有理由的,你会在这些理由之下做出你只能做的事情。所以你根本不是自由的,因为你没有这个权力。这是一种所谓决定论的态度,将人的生命视做如高中物理实验一般的过程,在任何时刻获知所有的参数,就能够知道下一刻的状态。不论我们的行动如何,结果都其实是注定的,我们的人生是一条完美的因果链。这种理论看起来好像比较有说服力,不过学过高等物理的同学们都知道,世界上有种叫做测不准原理的东东。亚原子粒子,比如电子,是不可预测的,它们的行动没有原因,不可解释。既然它们构成了整个世界,所以世界上也就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说是严格可预测的,那些可预测性,不过是一种宏观表象而已。所以——我想这个“所以”很牵强,不过这里不想讨论太多细节,你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不是么——我们实际上是自由的,绝对自由的,只要我们行动,我们的决定和行动就不能被看作有任何原因。没有什么事情真正是“必须”或者“迫不得已”的,我们始终可以做出选择,自由的选择。

从Oldimp那里知道了这个:
"To be is to do." – Socrates
"To do is to be." – Jean-Paul Sartre
"Do be do be do." – Frank Sinatra

我google到了更bt的版本:
To do is to be. – Socrates
To be is to do. – Jean-Paul Sartre, Plato
To be or not to be. – Hamlet
Do-be-do-be-do. – Frank Sinatra
Do be a Do Bee, don”t be a Don”t Bee. – Miss Connie from Romper Room
Scooby Dooby Doo. – Scooby Doo
Yabba Dabba Doo. – Fred Flintstone
Inka Dinka Doo. – Jimmy Durante
Boop Boop be Doop – Betty Boop
De do do do, de da da da. – The Police
Doo Wah Diddy. – Manfred Mann
Doh! – Homer Simpson
I am what I do. – Martin Buber
Cogito ergo sum. (I think, therefore I am.) – Rene Descartes
I yam what I yam. – Popeye
I am. – God
God is dead! – Nietzsche
Nietzsche is dead! – God

……

所以此刻我站在台口胆怯,不过我仍旧愿意坚持自己的选择。

所以我得去看看Jean-Paul Sartre生前的住址。

所以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的下一条blog将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个唤作Offenburg的小城发布。

所以回想今年年初我和Oldimp说的,“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年底就可以在欧洲相见”,感觉还是比较欣悦。

所以我大概又要开始蜕变了。

所以如果想我了,那就走两步,千万别控制。

而我想你的话,我会试着打电话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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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sp就bdf外联部发言人lonelyfox对她停blog一事的意见作出了回应:

已阅。

又,明天是美女姜培琳的生日,作为崇拜者,在此祝福这位喜欢猫、心理学、秋天、长发、蓝色的27岁名模生日快乐……虽然对美女来说,时间是最可怕的敌人。

How To Kiss A Woman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六年八月廿一日

我在月缺书房读到蔡康永《那些男孩教我的事·第二十号男孩 沉静的吻者》,原文如下:

对应于我们这间全男生的学校,在世界的另一处,也就理所当然的有一间全都是女生的学校。
每年情人节,这间女校的女生,会公布一份秘密的榜单出来,对一年来我们这边“值得注意”的男生,颁赠封号或头衔。
今年的榜单收到了,出现了一个以前没见过的头衔:“吻者”。
吻者。
这个头衔并没有排在特别显著的位子,可是,却在榜单上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我们看了受封为“吻者”的,是我们班上一个很安静的男生。
这位安静的男生被封为“吻者”的事很轰动,我们班立刻对他进行了公审。
“你到底问了几个?”有人问。
“……四十几个吧。”他答。
大家一片哗然。
“不可能!哪有可能交过四十几个女朋友!”大家乱成一片、七嘴八舌。
“谁说一定要女朋友才能接吻的?”吻者说。
大家静了下来,看着他。
“你是说,不用交女朋友,也可以接吻?”有人问。
他耸耸肩。
“别的人我不知道,我只管接吻就是了。”他说。
“什么叫你只管接吻就是了?!你只需要接吻,都不用跟那些女生约会、谈恋爱吗?”
吻者男孩同情的看着大家,点点头。
“怎么可能有这种事!难道你跑去她们学校、见到人就吻吗?”大家笑闹一阵互骂。
“其实……原来我也只是,跟她们学校的一个女生约会……”男生开始解释。
“结果呢?”大家抢着问。
“结果就跟她接吻嘛……后来……”
“后来怎么样啦?!”
“后来……好像是她回去以后,有跟她们班很多人讲……”
“讲什么?快点说啦!”大家一直催。
“讲……讲说我很会接吻吧,然后,结果,后来,我其实根本也没……”
“怎样啦,后来怎样啦?!”
“就……她们班就有一些别的女生来找我,说要跟我接吻看看哪……”
“哇!喔!”大家纷纷怪叫。
“她们就只来找你接吻,没有变成你的女朋友?!”有人问。
“少数几个有啦……大部分都是只找我接吻的啦。”他说。
老实说,听起来还蛮合情合理的,如果他真的接吻技术一流的话。
大家又再乱七八糟的逼问了一番,他显得很困扰、又很得意的样子。
“吻者”地位就此确立。
大家真的没有料到,这位安静的男生,背着我们过着这么过瘾的日子。
班上有个“吻者”,大家似乎也与有荣焉,而且需要接吻前,有了可以讨教的专家,对大家都有好处。

有一天,“吻者”男生跟我两个人在忙着准备一个活动。
“你知道我是怎么开始练习接吻的吗?”他说。
我看着他。
“我从一本书上看到的。”他把手举起来:“看到没,用这块地方。”
他把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那块地方,展示给我看。
“干嘛?”我问。
“我以前常常跟自己的左手接吻,就是吻者块地方,有点像别人的舌头喔。”他说。
“真的?”
“不信你试试看。”他说:“当然,后来都跟真的人接吻,就没有再用到左手了啦。”
“可怜的,被冷落了。”我捏捏他左手大拇指跟食指之间那块薄薄的肌肤,像安慰小动物一样。
他也笑了。
然后他想起一件事情:“为什么你从来没有来问过我要怎么接吻?”他问。
“呃……这个嘛……”我摸摸鼻子:“我好像还没开始用到我的手,就有点忙不过来了呢。”我说。

除了把“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那块地方”嘬了半天之外(那个地方难道不就叫虎口,干嘛写这么长一串……台湾国语真是诡异),我还在google toolbar里输入了“how to kiss a woman”。结果我找到了一篇很强的东西,原文在http://www.bossanova.com/weevil/kiss/。Bossanova,这域名真不错……嗯,我觉得这篇东西写得真不错,特此为各位gg翻译了一下……

 

How To Kiss A Woman

by Lynn Snowden

别低估完美之吻的力量。恰当行事,其余部分就将水到渠成。

据称一个女人在初见男人的5分钟之内即会决定是否与他上床。这基本上是真的,不过有一点例外。多数我知道的女人,包括我自己,可能一开始会想和某一个家伙上床,但当我们发觉他接吻的技术很烂或者很平庸,就会完全改变主意。我们决定永不和这个家伙上床。他甚至不会被邀请晚上一起喝点什么,更别提次日的早餐。当嘴唇分开,我们会站在门前的台阶上宣布明天早晨要开会,或者——如果你接吻的技术实在是烂的可怕——干脆说自己已经有老公了。

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告诉你的是,“天哪,刚才我还想和你上床来者,可你接吻时太恶心了。”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之一。若一个男人发现一个女人不怎么会接吻,他可能仍旧会和这个女人上床,如果有机会的话。但一个女人不会放过一个拙劣的吻。(当然,除非她自己也是个拙劣的吻者,不过这里讨论的不是这些女人。)这么说吧,经验告诉女人一个拙劣的吻只会说明接下来的一切都不会好。不论如何,如果一个男人不能掌握接吻的技巧且无法察觉它的感官潜能,你还能指望点什么别的?

因为拙劣之吻而引发的失望,是和我一起每周在公园慢跑几次的一群单身女士经常讨论的话题。“这叫做洗衣粉场合,”Nora,一个来自达拉斯的金发女郎说,“你知道,当某个家伙吻你,而这个吻是如此之烂,你却不得不把它做完的时候,你就会走神,开始考虑明天有没有足够的洗衣粉来洗两大摞衣服?”她笑笑,“我在想这些,而那个家伙说,哇哦,你很有激情。”

哦,我们会摧毁男人的自负,如果他们听到这些盖棺后的定论。若有男人和凑巧和我们一起跑步,他一定马上想知道评定一个吻是好是坏的标准何在。我们会告诉他一般准则:坏的吻者,不管他是喜欢分泌一加仑唾液还是喜欢像狗啃骨头一样左右摇脑袋,都好像在接吻的同时想这样一件事:什么时候我们可以进入第二步?还有第三步第四步?她已经aroused(我靠,我想翻译成“湿”……)了吗?我能把手放到她的胸部了吗?他将接吻看做达成肉欲目的一个步骤。而好的吻者则将接吻本身看作一个目的。他接吻时仿佛决不会做其他任何事情,仿佛他决不会想要做其他任何事情。他接吻时仿佛这是他多年以来拼命想做的一件事,而他想尽情享受它的每一刻。(He kisses as if he will never do anything else with this woman, as if he never wants to do anything else with this woman. He kisses as if this is what he”s been dying to do for years and he wants to savor every moment. 这个句子各位兄弟要熟记于心。)我保证这是女人来决定日程表上其他事件的时候。

首先要记得:如果不确定该怎么做,就慢慢来。第一个吻要缓慢、温文、轻柔。当你想要展示你是一口沸腾情欲的大锅(a cauldron of seething desire,这是个成语还是什么玩艺,貌似和Freud有关),先别忙,当你们都热起来了再说。在此间,克制你把脸捣在她脸上的冲动,以免你们的牙齿彼此碰撞,且你的胡茬将她扎疼而告终。我们慢跑小组中的一个mm在一次极为恶劣的此类接吻中昏了过去,那个男人将自己的脸非常紧地贴在她脸上,使得她的鼻子被他的脸颊阻挡,错将她的抽搐当作激情的反应,然后忽然发现她软倒下去。”我失去知觉大概30秒,”她说。“幸运的是他像熊一样抱着我,所以我没有倒在地上。当然,他以为我昏过去是因为他的吻太销魂了。”这就是所谓“哈里森福特的接吻学校”——看看屏幕上他的表演,以及他所吻的人的脸如何在外力作用下扭曲变形。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们随后开始喘息不止,不是因为欲望,而是因为缺氧。所以其次你要记得的事情就是在接吻的时候要记得让她还能通过鼻子呼吸。

还有些别的影视明星使得恶劣的接吻方式永垂不朽。“汤姆克鲁斯流”,他在《壮志凌云》里接吻的时候在嘴唇接触之前就把舌头溜了出来。这也称为蜥蜴式的吻,而当四唇相接时,这种方式也表现为把舌头怪异地快速伸进伸出(tongue-insterted-rapidly-in-and-out),而多数女人不会觉得吻一条大蟒蛇是什么好主意。同样不讨人喜欢的是一条好像在仔细寻找mm的臼齿间有没有食物残留的舌头,这是舌头的任务,而不是你的。对此行为所能有的唯一反应大概就是长大嘴巴静待他完工,令人走神想到牙医。

就如同好的性爱和绝妙的舞蹈,任何舌头的动作都应该有所进退,双方都能在口水小步舞曲中有所互动。保持这种最佳状态,你们可能随时想要稍停一会儿但仍旧口唇相接,就如同在舞池上忽然扶着你的舞伴静止不动一样,这有助于让你们的感觉锦上添花。最好在有绝好电唱机的酒吧里某个黑暗角落做做练习,不过小心不要让你的袖子被桌上的蜡烛点着了。

尽管没人想要一条舌头完全塞在自己的喉咙里,我们也不想完全相反,比如史上最烂吻者之一伍迪艾伦式的吻。看看《汉娜姐妹》的最后一幕,你会看到他啄吻着Dianne Wiest。这种走鹃吃鸟食的反复干吻伴以无度的大声吧唧不是任何一个女人会梦想的——即便她古怪到会梦想亲吻伍迪艾伦。偶尔的吧唧声不可避免而且挺有趣,但是别刻意呻吟,那样最起码听起来很假,严重一点的话更像是一种无意识的习惯,像不成调地吹口哨。

Daniel Day-Lewis(演《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和《我的左脚》的大叔)应因最佳双手使用而列入接吻名人堂。他轻柔地爱抚对方的脸颊和头发,堪称用手增加接吻快感的模范。请牢记在心,手不应用来防止女人逃跑,或者用来将她的头部固定在不舒服的位置。要知道多数女人喜欢男性温柔地玩弄她们的头发,经历许多年的发夹固定和头盔式发型之后,我们多数人都是用能增进手感的护发品,并且喜欢让头发看起来有一点点乱。所以摸头发吧,而且不要用什么发胶发蜡的,这样我们也可以回摸。

最后,我提这样一个建议:试试睁眼。我有一次小心地在接吻时睁开了我的眼睛,看到一双棕色的眼睛凝望着我,这让我们的吻更加美好,因为感觉更加亲密。(我的眼睛就是棕色的……)有些人会发觉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有点像睁着眼睛打喷嚏,不过虽然主流意见认为我们应当在接吻时屏蔽其他一切感触,你会发觉睁着眼睛接吻就像开着灯做爱。此外,如果你将于几个小时里在一个乱哄哄的酒吧里接吻,周期性地睁眼看看周遭,你的饮料,她的包,以及你的钱夹。

Borrowed out of total respect but without permission from Esquire GENTLEMAN, Fall 1995.Volume 3. No. 2. pg 41-42. Savoir Faire Column

我的感想是,若能遇到一个如此坦诚、幽默而翔实地写出自己要什么,男人该怎么做……而不是去抱怨女人难做,男人都是傻子的mm,那一个男人也会比较幸福吧-_-b。

sp停了她的blog,我觉得很难过……好吧,精确一点,我有些难过。虽然从今年初开始,sp的blog就有越写越短、越写越谜语化的倾向,但对我来说总归是聊胜于无,现下就这么停了,难免让人觉得若有所失。因为,不管做出这个举动的sp是基于怎样的理由——闭关,临界,超脱,失语,挫折,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或者别的什么,这一举动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我不再有这样一个可以认真想点事情,形而上一下,并受到指点的好去处。刚才,我捏着鼠标,看着她space上空剩下的链接列表发呆,脑子里满是老子写下5k数据后骑五彩牛西出函谷不知所终,以及晚年摒弃语言的布劳威尔试图纯粹依靠直觉来理解数学等等牛人们振聋发聩完就不言不语的光荣事迹,心里真是无限感慨。从此之后,sp就像飞出大气层的航天梭,不再于天空中留下飞过的痕迹,对于一个站在地上张大嘴巴仰望的家伙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失落啊,但是,如果飞出大气层是她应去的方向,那么挥一挥手,致谢兼作别,也还是得以释然。

因为言语的无力——不管这无力是语言本身的特性,还是我驾驭乏术的结果——而产生放弃它的念头,我经常有。尤其是,在那些把几段豆腐干长度的文艺作品写好了又删掉,删掉了又写好,俨然80后文学青年的悲情时刻,或者劝mm不要哭了,劝爸妈不要吵了,劝当官的不要虐待百姓了之类的绝望时刻,这种说也没用,索性把嘴闭上的冲动就会油然而生。可这种冲动,压抑一次两次还好,时间长了,难免水滴石穿。就好比现在我已经不再苦心经营的写点什么,mm哭时就在旁边陪着,爸妈吵架戴着耳机听歌,当官的虐待百姓就扭过头去咬咬舌头。但是,blog这个东西,我目前倒还是想尽量坚持下去。究其原因,大概可以说,是因为我尚且觉得在这里跟人交流所获得的乐趣,中和掉那些因之而来的烦恼,总还是要比闭门造车优越一点。我想这应该是一种很功利主义的动机。如果有一天,我写blog成了深夜独白,不再有人来跟我临窗闲扯,那我的blog会变成什么样,流水账?摘抄本?哈哈镜?T型台?而我又能从中获得什么乐趣呢?恐怕没有。而到那时,我大概也就会像很多很多人一样,比如左侧列表里的某些家伙,maple,他的转身,天使的号角,aubrey等等等等,或者将自己的blog付之一炬做荆轲状,或者留下一些类似“I will be back”的话语做终结者状,成为别人blog上一个失效或半失效的链接。

回想过去,当oldimp还没有来,临窗集还不是临窗集的时候,我守着那个EnE扮地老天荒,除了觉得新鲜之外,似乎的确没有什么认真写东西的劲头。当然,那时候,我不正经的写一些正经的东西,而现在,我正经的写一些不正经的东西。是两件事情使我这样的改变。一件事情就是oldimp来陪我做伴,另一件事情就是我误打误撞找到sp的blog。我在想如果没有这两个独立事件的发生,我大概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因为某个页面从此可能不再变化而耿耿于怀,然后顶着一件t恤衫汗流浃背的敲两个小时键盘。

我一直舍不得删掉那些死去中和已经死去的链接,当然也可以解释为我懒。anyway, “曼妙光阴,一掬繁华”。maple留下的字,我又去看了一次。

[zz]理解的角度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六年八月七日

应要求没有注明出处。作者么,我们叫她罗洁爱尔好了。我很崇拜她哦,事实上,我曾经答应做她的p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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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的角度

今天小熙问我为什么没有男朋友[难道我真的成了单身公害,最近这么多人来关心我的伴侣问题= =],我说因为我觉得男人是奇怪的生物,我不能理解他们.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我对他们没什么要求可是他们对我要求一大堆,觉得我好多地方都要改呢?

小熙说,这是为了你好~我昏倒,多少的强迫是以爱的名义呢?为什么不可以自由的相处呢?我觉得爱情的首要原则是使彼此自愿成为更好的人而不是相互约束相互折磨。我愿意为你做是一回事,你要求我为你做又是另外一回事。小熙觉得不对,他举了个例子:如果你的丈夫抽烟喝酒无度,作为妻子你难道不要劝告?我讲我不能容忍烟酒无度的人,所以当初就不会选择在一起,我根本不奢望有人会为了我而改变,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爱一个人是爱其本身而不是经过想象美化的他。他说我没有尽到一个作为妻子应尽的义务:维护丈夫的身体健康-.-我反问他:喝醉了之后是听唠叨有用还是准备好一杯醒酒汤默默地给你喝下去有用?面对唠叨的妻子有多少男人会不厌烦而是感激?如果他理解自己就会不喝用不会着我来说,如果他不理解你说死了他也只会嫌你烦。作为我来说,如果我喝醉了,我只希望有杯热牛奶,一句话也不要多说,更不要有无休止的拷问,让我好好休息就可以了,醉酒本来就够难受了。这是我认为最好的做法,所以我用自己最喜欢的方法来对待你。小熙说有汤固然好,但是有劝说就更加完美,只有汤男人还是会觉得不关心。这完全就是理解的角度问题了:在我看来的包容温柔,成了他眼中的冷漠不关心。

为什么不能用感恩的心情来体会对方为你所做的一切而非要期待对方做得更好呢,这不是自寻烦恼自找不快乐么?也许有时候,不是我不爱你,而是我不能用你想要的方式来爱你,那么,这究竟是谁的错?在我没有行动之前你已经期待好了我要有什么样的行动,达不到你的期待你就失望,你就愤怒,就觉得我不关心不爱你?那我不认为是我错了,要怪只能怪你不能理解我的关心。

这就引申到沟通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对方期待的方式去表示关心呢,在不违背自己原则情况下。

大部分的时候,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对方想要的是什么吧。距离近的人就会疏于解释,觉得对你还要解释,真是太无趣了。于是就产生隔阂,隔阂产生了依旧不解释,抱着如果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为了什么,还要我说,那我真是白认识你了的心情而忽略了距离再近,两个人毕竟是两个人,不可能知道彼此每分心思,何况人心难测,有时候就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想法。越是觉得对方聪明,就越容易愤恨:这么明显你不会看不出来,明显就是故意的,于是越不愿意去解释。事实却是,有时候真的是不知道的。厄~扯远了~思绪在飘- -

小熙的话让我很奇怪,男人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口口声声高喊要自由,给你自由了却又觉得没有了关心,不觉得要求太多了?他的话又让我反省,是不是有时候我也让人觉得冷漠了?不主动联系不追问下落——〉默认工作繁忙所以不想去打搅是不是也会让人觉得不够关心?反正我是受不了行踪让人彻底清楚活动每项备案的:愿意汇报是一回事,接受盘查是另外一回事。告诉是尊重,不告诉是权力。比如野猪有时候会告诉我他最近的活动,我会觉得很开心,但是他不主动说我也不会问,因为那是个人隐私,不应该把他对我的尊重看作理所当然,当作他的义务。当然也可以看作是我不主动汇报动向的伏笔--但我玩失踪的频率和他比起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so~over

anyway,我宁愿让人觉得我冷漠,也不希望对方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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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的原因,主要是比较有共鸣,尤其是倒数第二段,写出了俺理想中的两人关系。而最后一句话,就是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