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五年十月存檔

人类二分法集锦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五年十月卅日

在已经夭折的个人主页系列中,2005年4月的那个版本我做的最为用心。为了将时新的asp.net 2.0学以致用,我煞费苦心的写了很多模块化和动态的玩意。比如网站的更新日志以xml保存,除了页面上的html版本还可以通过rss订阅,在晚上九点到凌晨六点这段时间和一天的其他时候站点的配色方案是不一样的,etc。但是这个被废弃的站点到目前为止唯一遗留下来的成果,乃是我为了测试随机生成引用文字(如同google 的 quote of the day)功能而摘录的一些玩意。这个功能的效果是,每次你刷新这个网站的页面,就会看到类似

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个阶段,看见一座山,就想知道山的后面是什么。我会告诉他,你会发现山的后面其实没什么。回头看,会觉得这边更好,但是他不会相信。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试试,是不会甘心的。

——东邪西毒

这样的一段话,但是每次都不一样。

为了让这个功能看上去像那么回事,不至于没刷几次就会看到重复的条目,我每次修改程序都会往格言库里面添几条新的。渐渐有了几十条,比如:

Q. Where did the names "C" and "C++" come from?

A. They were grades.

——Jerry Leichter

一切在按常理和平静中顺利进行,但还是看不出它们与我希望中的差距有多少和它们本身的意义何在。

——Aubrey

不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爱情而英勇地死去,成熟的人为了伟大的爱情而卑贱地活着。

——Anonymous

等等。但是,四处搜集有意思的话语是件费相当费时的事情,所以我渐渐开始自己胡写。以我蹩脚的幽默感和匮乏的创造力很难写出什么神来之笔,所以我就尝试着写一个系列,于是有了《人类二分法集锦》。

通常而言,把人分成两类是相当不负责任的做法,但是因为其简便易行,绝大多数人在绝大多数时候都倾向于这样做。男人女人,善人恶人,圣人俗人,生人熟人,etc。通过把人从各个维度分成两类,我们得以将一团混乱的人类社会现象整理成智力可以理解的形式,并且在其中确定自己和他人的位置,从而在特定的场景之中,对特定的人做出反应。这一切都是在下意识中进行的,在每个判断某某某是或不是如何如何的瞬间,我们已经完成了一次人类二分。

呃,我承认我在试图搞笑。不过我的确曾经认认真真地收集和臆想人们把人们分成两种的方法,包括看起来有些道理和完全是无厘头的,写了满满当当几个屏幕。今天整理硬盘的时候无意中翻了出来,如果闲着无聊,不妨一起看看其中有意思的几个: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喜欢看美女的,和不知道什么是美女的。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已死的和将死的。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你找得到缺点的,和你不认识的。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人演绎故事,另一种人当观众。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人从他人的故事中寻找教益,另一种寻找乐趣。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人想法设法赢得时间,另一种人想法设法消磨时间。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人追求真理,另一种及时行乐。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虚荣的和自以为是的。

世界上的人分10种:懂二进制的和不懂二进制的。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和另一种。

世界上的人分两种:一种把人分成两种,另一种不。

fox,生日快乐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五年十月卅日

fox,生日快乐

我从未打听,或者记住过任何人的生日,包括我妈。

直到现在若有人问我父母的生日,年纪,我都是一问三摇头,于是对方就感叹道,现在的孩子啊,心里同时在大骂,不孝之子;我便羞赧地抓着头,一言不发,心里同时在大骂,你妈逼,不知道父母生日就算不孝么。

也许我只记得住自己的生日,但那只是一次又一次填表的后果,已经记不起来最后一次过生日是什么时候了。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可能有两个:

1.我天生对数字迟钝。我曾经试过把父母的生日作为各种密码,但不久便都忘记,只好改回1111。
2.我从来都不想知道这样一个事实,一个人又长大,或者变老了一岁,不论是我是你,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

总而言之,若不是cityyoho同学跳出来,我是不会知道你的生日的。而且就算现在知道了,明年也未必会记得。满脑子数字,整天想着要给谁寄贺卡,送礼物,温馨的祝福;长大了就要整天想着八月十五给哪个亲戚朋友领导送螃蟹,正月十五给哪个领导朋友亲戚送年货,这对我而言太难,太累了。所以说,如果有哪位朋友知道我的生日的话,请你不要提起,衷心的感谢。

但在今天,请我们忘记虚浮的一切,这里只有几个方块字,带上我们的真挚,fox,祝你生日快乐。

Happy Birthday Miss P.S.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五年十月廿日

那天10月17日,我反复念叨着这个日期,总觉得莫名熟悉。今天看了ps的blog终于猛醒,Oct17th.net这个域名也钟声一样响起在脑海。我想现在过生日这种事件P.S.一定已经不怎么看重,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粉丝来说,这还是一个应该表示的日子。

回想许多年前(具体多少年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反正那时我还在用一台PII 266,photoshop的版本号不是5.5就是6.0),我还是懵懂少年,P.S.还是哇塞少女,我们在网上相遇(至于怎么遇到的,已成千古疑案),我倾慕她的手艺和性格,她可怜我的乏味与固执,絮絮叨叨也聊了不少。后来我与网络隔绝,与QQ隔绝,与oct17th隔绝,大概有一年之久,直到上了大学重归信息时代,才无意中重新撞见她。让人不胜感激的是,貌似她还记得我,虽然这并非她有意所为,毕竟俺已经不在她的好友列表当中。我说longtimenosee我在长沙你在哪儿?她说纽约。此时我才知道,这个昵称amakusa网站作品灵气四射爱玩Quake的女孩子已经飘洋过海到了地球彼端。

然后就是我在她的blog上灌水的时代了。这真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嘎嘎。这些读她blog所获得的乐趣,乃是其他blog鲜少能及的。那些拍案叫绝和醍醐灌顶,都是不可多得的收获。

流年如水,在时间和人的海洋中,我能认识这么一个牛人,纯属造化。虽然生日过去了两天,但是我仍旧要留下一条blog,来祝贺我的这个不凡的朋友又长大了一岁。我代表自己和老顽童,在此窗前,对Miss P.S说一句,生日快乐。希冀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的领悟,更深的修行,更美好的生活。

老顽童,跟我一起念,As fans, we adore you.

什么标题好呢

麦塔福克斯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五日

日常语言擅长于描述感官世界,若用于陈述抽象思维,就容易显得苍白而繁复。好在由于世间万物彼此之间或多或少的相似性,以及抽象总会有其对应的具象这一事实,我们得以将一种事物比喻为另一种,把难以捉摸的概念同可以感知的世界相关联。所以在美好的小学时代,数学课本里的平面直角坐标系被类比为阡陌纵横,两点之间的距离就是两个萝卜坑之间的距离。但是这样的例子,到了大学课本就没有了,对于我这样讨厌死扣若干公式定理之微言大意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折磨。我数学素来不好,一方面是因为不喜欢做题,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脱离了比喻,对于抽象的东西就缺乏直接的洞察能力。我喜欢那些充满例子和比喻的理工专业书籍,计算机类莫不如是。还是在美好的小学时代,当我和cityyoho一起上计算机班的时候,老师将变量比作有名字的抽屉,循环体比作环道赛车,此类比喻通俗经典,估计可以记住一辈子。(说起来,那么一个亲切和蔼,兼具耐性、智慧和语言天赋的年轻女老师,在之后的学生生涯中竟然再也没有遇到一个。)时至今日,以比喻方式而分,接触到的计算机书籍大致有四类:不比喻的,瞎比喻的,善于比喻的,无须比喻的。凡此四类,本想分别描述并举例说明,尝试了一下,觉得若干词汇未免不敬,还是来做个比喻的好。这四类书给人的感觉,可以类比为四道菜。第一道菜,是我们学校食堂的一种肉食,俗名叫作炒排骨。那些盘子里的玩意一眼看过去的确是肉的模样,但是品尝起来就会发现,它们都不过是包在碎骨头上的一层皮,食之无味,还要小心牙齿。第二道菜,是我上次跑到一个朋友家吃饭,她错将酱油当作醋,所拌出来的一盘凉菜。因为她感冒了,这一错误直到我怀着虔诚感恩的心将一堆黄瓜丝放进嘴里才被人发觉。这道菜,吃是能吃,但除非你饥不择食,或者在饮食文化方面坚持走先锋另类路线,否则不可能狼吞虎咽而不皱眉头。第三道菜,是我老娘炖给我的绿豆汤,美味平和,口感爽滑,只略嫌没有嚼头,是我平时最喜欢的食物。第四道菜,便是我老爸操厨的黄焖牛肉了,其味之悠远,其卖相之可人,绝非拙文所能描述,没吃过的人再怎么想象也无法体会到我每次放假回家吃到老爸牛肉时的幸福,能吃到这样一道菜,就是一个节日。

在读书上,我大概算个饕餮之徒。但是在吃饭上,我的确非常不在行。我喜欢吃的东东,只是能在短时间内填饱肚子的普通玩意,比如被你叫作垃圾食品的薯条汉堡,和街头那个油桶炉子卖出来的烤地瓜。所以请原谅我做出的比喻亦如此的不富想象力,如果想要帮助我,请在我拜访你的时候,请我吃道能让我记住名字的好菜。

写到这里,都快忘了让我有所欲言的动机。大致是因为我在某杂志上看到了一些讨论,有关两个话题。第一个话题,说的是什么样的人适合做程序员,或者说程序员象是什么样的人。传统的观点是,数学家适合做程序员,但是某人(一个名人,至少是业界名人,抱歉我不记得名字了)说,其实程序员更像音乐家,因为他们都是用抽象的基础构件描述虚拟世界;或者像长篇小说作者,因为他们都要在一个相当长的跨度之内保证逻辑的一致,剧情和流程都不能出bug。第二个话题,是说数学对于写程序是否有帮助。传统观点是有,但是侯捷说,编写程序“并不一定需要太多数学功底,甚至很多时候都是不需要数学的。比较需要的是逻辑概念和缜密的思路,以及强烈的兴趣。编写程序过程中多半只是把别人的数学成果拿来用(以及算法形式),这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只有在特殊应用领域才需要自行发展数学模型。”

这两个话题,都是我平时常常,呃,“思考”的。自己与自己争论是一种静默迅捷但是有局限性的行为,所得到的结论往往会因为考虑不周而失之偏颇。同时,由于思考所使用的是日常语言,而日常语言的词汇都是相当语义暧昧,需要结合上下文去理解的,所以有些时候,即便有什么idea已经通过了深思熟虑,还是写出来以备查考为妙。回顾这两个话题,其实是对同一问题的不同陈述,即,成为一个程序员需要具有什么能力。看这个话题:数学对于写程序是否有帮助。我想问,此句对数学的定义是什么?对写程序的定义又是什么?平面解析几何对写操纵dom的java script有帮助么?线性代数对写底层驱动程序有帮助么?反过来,数论对写encryption的新算法有帮助么?矩阵乘法对3d建模有帮助么?如果前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否”而后两个问题的答案是“是”,那么这个话题又有什么讨论的意义呢?

我觉得,程序员这个称呼,是工科的,而不是理科的。一个人,若称他为程序员,则意味着他是一个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人,是画出蓝图并着手构建的人,是种下种子并修剪枝叶的人,是需要关心具体规格和实施细节的人。虽然程序员亦可以细分为coder和architect,但就其责任范围而言,均是实施而非研究的。设计编写程序是他们的职业,而非他们研究或者计算的工具,这是与计算机学学者相区别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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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深圳的路上,在深圳,在从深圳回来的路上,在回来之后,我一直在读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旅行中的阅读与伏案(其实是倚案)阅读是不一样的,前者会在阅读时掺杂入更多的环境影响。Anyway,可以坦言,我对此书的感觉,无论在路上还是回来后,无论一开始还是现在,都可以用一个短语来形容:微妙的混乱。此书的体例,以作者的称谓,乃是一些“论述”(Bemerkung,remark),每个论述可能是一个短句子,亦可能是几段话。每个论述看似独立,但前后之间的论述其实都有所联系。其内容涵语言学、逻辑学、心理学中的诸多问题,但大多点到为止,更多的是给出问题,而非给出答案。通读一遍之后(这是一项伟大的成就,说真的。),我仍旧难以将一本书所提出的观点整理出一个概貌。好在维特根斯坦也说,这是一本漫长而曲折的旅途上的速写集。(哦,又是一个比喻。)忘了是谁说《了不起的盖兹比》是一本可以随手翻开读其中某几段就让人有所感觉的书了,其实这种感觉,在我这两天闲着没事翻开《哲学研究》时经常出现。也许正是因为它的体例,使得我们可以进行非线性读取,从而得到不一样的视角和思路。这位解构的大师,以这种松散耦合的方式在进行着构建。嗯嗯,很有禅意的说。

iPod nano,是我最新的yy对象。孙燕姿出了新专辑,于是我又成了万恶的唱片工业的俘虏。寻求另类是一种刻意而为,已非我心所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