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五年九月存檔
全文转载yoyo宋江说,不注明出处。亦请勿google,她不想被打扰,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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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我便有一个江湖梦.做的久了连自己都相信了.
为了行走江湖方便,我改了男装,名唤宋江.没错,我就是梁山的宋江.我是一名女子.
所以,关于<水浒>的英文译名应该是<四个女人和一百零四个男人的故事>.
江湖没有我想象的好玩.我独自走了多日.后来,我遇见了阎婆惜.
婆惜年少如花与我惺惺.我怜悯她给她银两安葬亡父.自此,她便跟了我.与我同吃同睡同行.每日陪我吟诗作画.抚红弄妆.我曾经以为这样的日子我们都不会厌倦.
可是婆惜爱上了张三.这个不学无术巧舌如簧的风流男人.自此,婆惜脸色日渐明艳,脸颊总有一抹被水殷染开了的水红.只是与我日益凉薄.开口近乎敷衍.
行走江湖多日,我早看倦了男人门的拙劣.明明心怀鬼胎贪图名利面上还装着情义深重英雄无敌.我把这个说与婆惜听.婆惜不语.面向窗外.我抬眼看见白衣一片转过墙角.那便是张三.
若不是我,阎婆惜早与这世界无关,阴曹地府或者烟花酒楼去了.我爱她怜她.可她偏要糟蹋.怜悯给错了人便不是怜悯.我并无嫉妒.我只是遗憾.我是个寂寞的人.我并不怕寂寞.这是个事实.无需证明.我早已习惯.可是女人若不懂得珍惜,便一无是处.于是我一刀杀了婆惜.
山东的确是个好地方.大明府的女孩子娇艳动人.蓬莱的鱼虾鲜嫩无比.可是,我,不得不选择流亡.若说我心里一点感慨都没有那是谎言.因为当我回想过去的时候,我发现我TMD差点就爱上了阎婆惜.这真叫人后怕.
———–05/09/13
我杀了曾经与我惺惺的婆惜上路之后.山东便被我远远的抛在脑后了.这一路行来,黄沙漫天.劳苦不堪.累极时不免怀念为我描眉梳发的婆惜.可如若不是她,我又何须如此辛苦,每日男装面对尘土.每晚我对镜梳妆时都要怀念婆惜一千遍.再咒骂婆惜一万遍.
就这样也不知行至几日几时.好在我遇见了柴进.又在柴进的火炉旁遇见了武松.
男人总说女人虚荣.听见赞赏就容易忘记自己姓名.婆惜是这样.其实男人也一样.我做了一个实验.对象是武松.当时大家都看他不起,只有我一个人说他是奇男子.我反复的对他强调了这一点.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武松在不久后的将来做了一系列被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事情.例如赤手搏虎.例如斗杀西门庆.例如醉打蒋门神.例如夜走蜈蚣岭.例如单臂擒方腊.
对弱者深深的赞美,他就会你感激不尽.你不用怀疑我的话.武松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武松一直对我的知遇之恩铭记在心并时时向人提起.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当人们提起我的名字时面上总露出一种敬仰的神情.尤其在我向武松提出结拜,他毫不犹豫的卷起袖子就地跪下喝下三大碗白干成为我兄弟之后,我的江湖地位再度飙升,指向一个新高.
而我成立一支农民起义军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我掌握了男人的弱点.我腿脚功夫不行.刀枪棍棒只能糊弄人.文字功底也属二流.可江湖汉子们居然都愿意听命于我.原因之一就是我又学会了煽情.
而这一点是向张三学来的.
他用来煽婆惜.
我用来煽江湖汉子.
我知道我说了你们会不喜欢我.
我也不指望你们喜欢我.
我没有爱情.我还能做什么呢.
———–05/09/20
我上了梁山.
为什么不呢.所有的江湖汉子都仰慕我.他们说我注定是一个领袖.他们说我可以带领他们创建一个梦幻国度.男人盲目崇拜时做的梦与女人盲目恋爱时做的梦本质上是没有丝毫区别的.
反正我也无聊,于是我挺直腰板在众人的欢呼声中上了梁山.
站在主席台第一次发言,我提出一个很牛B的口号就是替天行道.放弃是个绝望的动词,生活是个动人的婊子.所以我们必须.出名.
在说这个口号时我尽量使用一些煽情的字眼并且把它们说的大义凛然.武松带头第一个鼓了掌.然后掌声就连成了一片.走下主席台时我看见黑鬼李逵笑了.多愁善感的林冲哭了.我给了他们一个值得感激的伟大理想.可没人给我理想.这么多男人里面没有一个是真正懂我的.我在一个貌似伟大的口号面前惆怅无比.
梁山的秋天来了.阳光在下午开始枯萎.有风吹过的夜晚荒凉无比.其实荒凉的何止是夜晚.
我没有想到最了解我的人居然是蔡京.
他一眼看破我的身份.他说我饶你一次.这游戏太过无聊.
我说我丧失动机可我还不想丧失找寻动机.我丧失乐趣可我还不想丧失找寻乐趣.
蔡京说.宋江,我要你.放弃.
我说.不.我已经没有爱情了.我不能再毁了一个牛B的口号.
于是打吧.
蔡京说这是他拯救我的唯一方式.
深秋的天蓝的不能抬眼张望.
蔡京围剿过我多少次我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我们都不遗余力的杀到天昏地暗.
最后我的兄弟替我出头夺得了最后的胜利.
———–05/09/21
蔡京死的时候只留下了一句话.他说宋江,幽窗冷雨一灯孤,料应情尽,还道有情无.即便那么多人陪你玩这个游戏,你还会有快乐么?
我仰天长叹.
天蓝的让人头晕目眩不能思考.
我接受了招安.
江湖上有各种版本的传言.有人说我意识到我们的力量根本不足于与国家机器抗衡.有人说我心地善良不忍心拿生死相依的兄弟做炮灰.还有人说宋徽宗派李师师迷惑了我.
其实我只是无聊.能忍住它就是个奇迹.但我只是个比一般女人无聊的更加彻底的女人.所以.我带着我的兄弟们踏着落日的余辉走进了东京.所以我门替天行道的去攻打替天行道的同行.
这个秋天被染的一半墨绿一半焦黄.
真被蔡京说中了.
我还会有快乐么?
我在足够彻底的无聊之后拥有了真正的忧郁.而这个时候我已经失去了我大半的兄弟.
山路崎岖水渺茫,横空雁阵两三行。突然失却双飞伴,月冷风轻也断肠。
我问李逵.你说还有几个人记得我们当初的梦想.与我并肩而立来看黎明如何进入这个城市的上空.
李逵也开始多愁善感起来,不言不语,趴在我肩上哭泣.我望着遥远的北方无比寂寞.
人可以与天斗与地斗万万不能与自己斗.因为赢了是自己.输了还是自己.
———–05/09/24
我还是死了.这一点也不意外.即便朝廷没有赐予我那杯毒酒我也打算结束.我不像那些具有莫大勇气的人.
已然知道了无生趣的真相,却还能够乐此不疲.这恍惚的年月,如此悠长,梦里梦外都显得我无比迷茫与渺小.
我是梁山的宋江.可我的真实身份是个女人.我败给了自己的无聊.
无以为继.
死前我带走了李逵.他是个纯真的人.不适合独自玩这个游戏.至于其他人,我曾经给过他们一个值得感激的伟大梦想,可现在我得把这一切都通通忘记.
杀人放火曾是我们的风流.我一点也不后悔,只是有点遗憾.
我原以为我能为爱而生,因爱而死.
我死后,江湖轩然大波.他们说,招安是我与宋徽宗勾搭上之后蓄谋已久的一场阴谋.可惜了那些英雄豪杰一世英明毁于一区区妇人之手.
最毒妇人心原来说的就是宋江.
他们都错了.
我记得很多年前曾有一个男人对我说.我要你的这颗心.
我说,那就送给你吧.
男人说原来你根本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心.于是他把我的心摔在地上.
所以,我根本是没有心的.
———–05/09/27
/>:: END ::
每次开学,我都要花两三个星期来切换状态。在此期间,我什么都写不出来。诸事纷杂,头绪太多,浑不似放假的时候可以集中精力在有限的几件事情上,所以想要下笔,就会觉得无从说起,如果硬要写,就会弄出一锅杂烩来。但是,如同即将提到的那样,不写点什么是有碍身心健康的,所以,为了世界和平,我一定要写点什么。
让我从一个朋友开始说起。我不知道她可以用来做代称的E文名,所以下文就用Miss A来称呼她吧。鉴于其鲜少上网的习惯,这些文字不大可能被她看到,所以如果你看出了是谁,也请不要告诉她,因为这篇blog的语境,乃是基于她的不在场——我承认这有些背后议论别人的嫌疑,不过我想,她应该不会在意。
Miss A是我同校但不同院的同学,我们认识也快有两年了,此间或公或私,吃过几次饭,喝过几次茶,k过一次歌,唱的是广岛之恋。如你所猜测的那样,Miss A是个美女。美女总是会激发我的写作欲望,以前我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直到有一天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托梦告诉我这乃是一种变相的发泄,我才恍然大悟。在梦中,弗大叔无比陶醉的用老顽童所描述的奥地利德语对我谆谆教诲,我则用汉诺威口音的Hochdeutsch诺诺请教。如同我高一时贴在墙上的,从某期《科学美国人》上剪下来的他老人家的画像一样,弗洛伊德目光深邃,神态肃穆而真诚。他说,你越是不愿意动感情,就越会陷入一个人的战争中不可自拔。我想问他这句如此像现代二流作家笔下的话为什么会从他口中说出来,他却避而不答,只是很狡黠的笑了笑,丢了一句我不懂的法语。然后他说,要写出来,不然分泌过多的激素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写那些波澜起伏的东西,不要老是保持着平淡的风格,像个患了忧郁症的孤寡老人。他们的身体已经没有热情源头,而你有,不要压抑自己。请常试之,方知余言不谬也。
醒来之后,我跑去问Miss A那句法语是什么意思。Miss A说,La vie est ailleurs,生活在别处。必须承认,美女念法语之优雅,仅次于波斯猫散步。
除了是美女之外,Miss A的一切都普普通通。没有惊人的才华,没有唬人的背景,没有骄人的资历,尤其没有想要变得不普通的欲望。在这个许多或妍或媸的普通女生都力图通过颓废或者哀怨的姿态来显得与众不同的时代里,Miss A的普通,加上她邻家女孩似的平易近人,总会让我想起人淡如菊一类的成语。每次见到我,Miss A都会停下脚步笑意盈盈的打招呼,问我从何处来,向何处去,最近过得如何,德语学得怎么样,etc。她问候人时的态度是如此真诚而亲切,如同电影里的模范幼儿教师问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出于某种毫无原因的信任感,我在她面前毫无芥蒂,喝茶时向她说起自己的种种,喋喋不休,像个即将变成老妪的中年妇女。得益于我不错的口才和她的耐心与宽容,这种单方向的倾谈可以进行下去。
……
我忽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描述我和她的故事。也许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故事,有的只是零散的时间片断和自以为是的感觉。所谓故事,就是把散落在时间中那些看似彼此相关的碎片串连起来的一堆废话。我与Miss A聊过许多事情,泛泛的如人生理想,具体的如今天晚饭吃什么。所聊的这一切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曾经可以找到很多答案,但是让我满意的一个也没有。
先让我来倒带,回溯一下一个月里我都经历了些什么。有些事情当时颇多感触,很想写下来,但是现在或者已经无从回想,或者想起来已经没有什么味道。记忆中存下的场景总是会悄然间渐渐退色成黑白,好像扔在抽屉底层的那些照片。到最后的最后,看照片上的自己,你能回想起一些事。但是这些事会变成一部依稀记得剧情的电影。只有故事梗概,没有感触,没有评论,没有后来。
暑假上德语班的日子里,我经常失眠。一半是因为住处临街,车流太吵,一半是因为只有下午有课,精力耗费的实在是不多。在被清醒折磨的时间里,我写了一首诗。(这句话听起来是那么的具有浪漫色彩,但是请想象一个22岁的青年男子裹着毛巾被蜷缩在一张吱呀作响的铁床角落里,皱着眉头不停地按动一只发出幽幽橙光的破手机的样子。浪漫何在。)写诗并非一定风雅,喜好风雅也未必能写出好诗,我写不出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这样的传世之作,只能是以下这个水平: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形状
冬瓜似的粗
黄瓜似的长
人说传奇都是杜撰
做不得榜样
人说生命只是虚幻
正如梦一场
人说活着可别执念
当心愁断肠
哦咱甭管这几派胡言
就让我留在你身旁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模样
板凳似的扁
扁担似的长
人说无情才无恩怨
最好当和尚
人说结婚过了七年
男女都会痒
人说岁月摧人容颜
连你也一样
哦咱甭听这几派胡言
就让我留在你身旁
在你身旁过了多少时光
兔子尾巴那么短
猴子尾巴那么长
我说未来比较乐观
你比较向往
我说横竖都是聚散
你眼神迷惘
我问多远才到永远
请指个方向
哦咱要走黄瓜扁担猴子尾巴那么长
很不错,嗯?我也这么觉得,谢谢。
开学之后我去了深圳。开学之前我在天津。在天津我和老顽童告别。在深圳我又见到了Yoyo和Apple。什么时候我们会再次重逢,什么时候我们将永不相见。
深圳是一个对任何人都没有归属感的城市,每十个人中会有九个告诉你他不是本地人,大街上距离一米的两个人南腔北调可能相差上千公里。Apple问,这城市给你什么感觉。我说还没有开始总结,他说,他的感觉就是一个字,快。
你看那些蜂拥的行人与飞驰的公交车。闪烁的霓虹灯和30秒翻动一次的广告牌。店铺的摇滚乐簇拥着商业洪流敲打着胸腔。在这里只有年轻人,懵懂或者老道,张扬或者低调,愚鲁或者睿智,甘于平庸或者自命不凡,漂泊而过或者落地生根,尚未长大或者已经衰老的年轻人。这是个让人Reform的地方,所有臆造的理想,所有稚嫩的心灵,都将在这里被锻造,被漂染,被改变。这里是风雨,这里是熔炉,这里是陈列室,这里是竞技场。每一个异乡人都会受到它的影响,受到所有其他人的影响,亦受到自己的影响。有些人会在这里找到,正如同另一些人在这里失去自己。
然而在那个凉爽的夏日黄昏,当我在Apple租的单间中醒来时,看着窗外林立高厦的纷纷灯火,侧耳倾听,只有风声和隐约的交谈,低诉如耳语,感觉又无比静谧。作为一个路过的人,我在这个城市没有什么抱负。我只是在这里陪着两个要好的朋友,逛华强北路,试衣服,喝凉粥,品夜宵,然后开诚公布的聊一宿。除去他们,这里的一切,地铁,公路,码头,商厦,人流,美女,财富,物欲,欢悦,悲凉,孤单,放纵,隐忍,束缚,自由,都与我无关。于现在的我而言,深圳只是是一艘瓶子里的帆船。
后来Yoyo回到了长沙,后来我们一起回了铁道。后来我又见到了La mar,后来我们在飘雨的傍晚一起吃饭。后来我们送别,在陈旧的火车站。后来La mar哭了,我和毛巾什么都不能做,只能说些无力的陈言。
后来他们都走了,而我留下来,在公车上,睡到终点。那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随时间将记忆冲刷到支离,一切都失去了讲述的意义。
以上这些,写于一周以前。出于一些原因,我很久不曾动笔写东西。对于那篇未竟的童话,我能说的只有抱歉。不想解释,因为要深入另一个世界,才能找到缘由。
生活如此纷乱,如同我的床。那张从深圳旧天堂淘来的triphop在耳畔静静流淌。我背负着未来,却沉溺于现在。我执著于意义,却迷失在话语。我曾有最美丽的心灵,却又最龌龊的将它丢弃。前卫爵士乐,古典羽键琴。Only through music may I find peace.
Only by teaching it rise to Elune can I soothe my suffering so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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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极为凑巧,今天回来爬上blog看到Olivia姐姐的留言,正在写这个关于怪癖的回复时,恩应美眉也发来消息告诉我被点中了。万分感谢Olivia姐姐记得来关照我,同时对自己被恩应点中感到无比幸福。我订阅的blogs中这个游戏已经如火如荼的展开了很久,所以我已经为自己被波及到做好了准备。毕竟,即便每五个被传到的人中就有一个放弃作答,第n次时这个游戏仍旧会以4^n的速率扩散。如此下去,地球上的每一个互相联通的私人blog全部都被感染,也不需要很久。(这不就是传销的理念么?)有幸同时成为Olivia和恩应的下线,我自然要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
Ready? Go.
我的五个怪癖……在某些blog上,这个游戏略有不同,主要区别是所暴怪癖的数量。我所见到的,有三个四个五个三种版本。我觉得,怪癖这个玩意每个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主要看你怎么界定怪癖。(喜欢寻找所讨论事情的定义,然后说我们讨论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的一个怪癖,嘿嘿。)我先按照五个来答吧,你们要知道,对我这个每日三省吾身的完人来说,找五个怪癖有多么难……
- 喜欢把开始菜单条放在屏幕上面。
在我身边,有这个习惯的我只发现过一个……大概是mac情结。 - 独自一人不去理发店。
从小,我就害怕这个地方,感觉从里面出来,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 喜欢睡地板。
我想这个习惯应该算得上是怪癖……因为别人一般是为了治腰椎病或者比较凉快之类的理由才去睡硬板床,我则是因为躺在地板上的感觉很……呃,奇特而微妙。 - 不吃鸡皮。
这个比较无聊,不过的确算是怪癖。说不出为什么,反正看着鸡皮上的疙瘩,心里就觉得别扭。 - 不喜欢看电视。
这个是怪癖吧?不过偶尔看看mtv…… 大众依赖媒体,反过来媒体也会控制大众。不知道最近流行什么,其实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ok,薪尽火传,我接下来要把它扔给你们了……接招吧。
首先是Oldimp,哈,他的怪癖既可以说数不胜数,又可以说独一无二。看他自己如何分解了……
接下来是Miss P.S。最近她修行渐深,渐渐到了[无惑]的境界,不知道这种状态之下,还能不能凑趣来一起数数自己作为凡人纳一半的怪癖:)
然后是Apple。这个游戏不失为一个了解美女的机会,给众mm一人发一个吧~
还有Sukie了,作为粉丝,这个挖偶像暴料的机会是当然不能放弃的……
最后是我的贤侄左印生。她说自己断网了,不过我希望她能忍不住上来晃晃……做了这个题就行……